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卫生站向我分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我分中心自2023年5月18日起,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3年5月19日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卫生站向我分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我分中心自2023年5月18日起,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