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MB2C89919G/2023-00133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3-10
关于汕头市大参林星海华庭药店等2家医药机构拟具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公示
2023-03-10

关于汕头市大参林星海华庭药店等2家医药机构拟具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

  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汕头市大参林星海华庭药店

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45号南信星海华庭2栋109之二

汕头市大参林珠津路药店

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居委新津路珠津段1号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1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