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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MB2C89919G/2023-0008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2-15
名称: 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关于高晓萍的遗失发票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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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关于高晓萍的遗失发票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

  兹有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高晓萍,身份证445122********2225,于20211006日至2022年05月22日,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检查期间,不慎丢失门诊发票3分别是金额107.736.5元、1033.39元,票据号码是0009677064、0076090421、0076152116,现提供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复印件向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要求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生育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华峰

  联系电话:0754-88760317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