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黄漫婷,身份证44522********7823,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在汕头市龙湖区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期间,不慎丢失门诊发票1份,金额是640.90元,票据号码是0006831570现提供汕头市龙湖区第三人民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要求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生育保险待遇。
联系人:李思鹏
联系电话:0754-88760317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2年 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