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分中心组织医疗专家、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澄海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2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23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兴路丹霞园澄海医保中心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澄海分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