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分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医疗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汕头市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8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760337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116号潮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