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李家凡,身份证440511********4526,于2020年09月至2021年2月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产前检查期间,不慎丢失门诊收据2份,分别是金额110.7元,票据序列号是120266512262;金额46.58元,票据号码是LD45546729;现提供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复印件向医保中心要求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医保中心医结部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生育保险待遇。
联系人:陈比
联系电话:0754-88760308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