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确定汕头市桦坞二典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医药机构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市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家)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89919G/2025-001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名称: | 关于确定汕头市桦坞二典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医药机构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
主题词: |
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确定汕头市桦坞二典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医药机构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市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家)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型 | 协议期限 | |
1 | 汕头市桦坞二典药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华坞路16号1幢1/103、104、105号房 | 零售药店 | 2025年4月23日-2026年4月22日 | |
2 | 汕头市金新典药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36号1幢104、105号商铺 | 零售药店 | 2025年4月23日-2026年4月22日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18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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