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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789465242B/2023-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19
名称: 我市各级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联合执法督查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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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联合执法督查行动

发布日期:2023-01-28  浏览次数:-

  为积极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春节元宵期间我市安全工作,1月18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联合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联合执法督查行动。督查中随机抽查了龙湖区鸥汀综合市场以及周边沿街商铺,未发现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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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即将到来,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让市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金平区

  根据1月15日全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汕头市安委办关于转发近期三起涉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金平区安委办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深入小超市、食杂店等场所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现场向经营者普法,要求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私自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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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濠江区

  濠江区安委办及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联合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濠江区安委办牵头相关单位开展2023年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联合专项检查,重点对汕头市濠江区大众路周边商铺进行实地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4人次,抽查超市和商铺8家,尚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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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海区 

  1月18日,澄海区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广益街道龙江市场和华富市场开展节前烟花爆竹“打非”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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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阳区

  1月17日,潮阳区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潮阳区辖区开展春节前“打非”联合专项督查。此次督查行动共出动9人,重点抽查谷饶镇东明市场、上东市场,贵屿镇南阳市场及市场内部分商户等场所,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向经营者普法,要求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私自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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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南区

  1月11日,潮南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汕潮南应急〔2023〕5号),并在潮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放,要求各镇(街道)、区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各村居、各相关下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在集贸市场、人员流动频繁等场所进行张贴、广播宣传,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强化人民群众的安全风险意识。

  1月17日,潮南区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督导检查,采用随机抽查辖区内集贸市场和沿街商铺的方式,对全区各镇(街道)进行督导检查,共查获爆竹9块。对此,督导检查人员对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商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各镇(街道)将发现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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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县

  南澳县安委办组织召开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动员会,强调行动目的,要求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时,需加强普法,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并注意文明执法,保持执法人员良好形象。1月13日,南澳县安委办组织应急、城管、公安、市监、消防、供销等部门和属地镇(管委)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第一次行动,分别前往后宅镇和云深青区域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铺经营者广泛宣传,一经发现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予以劝阻并依法没收,并交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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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各级各部门也将持续紧盯重点时段、重点位置,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