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们注意啦!
我省已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需要按月进行失业金资格核对哦!!
那要怎么核对?
流程看过来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下载“广东人社”App→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大家都学会了吗?
请记得及时办理
以确保待遇正常发放哟~
别走开,小课堂继续!
如果找到新工作了,
失业保险待遇还没领完
可以继续领取吗?
不能!!!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述情形的,失业人员本人或其家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保险金停领手续: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7.失踪、死亡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线上办理,或在法定工作日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