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9312751X2/2023-00417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2023-05-31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29号提案的答复
汕市卫函〔2023〕163号
2023-08-11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11  浏览次数:-

农工党汕头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增加AED配置及普及相关培训的提案》已收悉。经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时间节点

  为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提升我市心源性猝死的救治率和社会急救水平,完善我市社会急救体系建设,降低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所致伤亡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2023年5月7日,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场所配置AED及急救知识技能培训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汕市卫函〔2023〕118号),方案中明确由市卫健局主办、市红十字会协办,积极做好采购、具体实施投放及安装、投放效果监测、设备后期维护、AED配置单位人员急救培训等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应急、教育、工信、商务、文广旅体、城管、住建、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在2025年完成全市AED配置比例达到1台/万人的任务。

  二、加大AED配置工作

  (一)配置数量和投放场所

  以现有在学校、机关、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场馆、车站等公共场所配置AED163台(投放地点详见附件)为基数,按我市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等因素及以循序渐进的原则,至2025年底在全市初高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体育场馆、车站(火车站)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增配400台AED,其中,2023年计划在初高中学校、机关、社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配置100台AED、2024年和2025年分别配置150台。

  (二)强化经费保障

  1.按照《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拟于2023年在公共场所增配100台AED,经测算,AED每台(含安装、培训等费用)单价为2.1万元,购置100台AED费用共需210万元。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场所配置AED任务,2023年5月22日,我局发函向市财政局申请追加2023年公共场所配置AED专项经费210万元拨付给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用于购置AED100台。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争取加大市级财政投入保障,将AED购置、后续维护、更新以及培训、宣传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急救设施的逐步完善,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2.市红十字会将在5.8“世界红十字日”“99腾讯公益日”等大型公益日期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以“政府牵头主导、红十字会具体落实、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模式,设立专项募捐项目,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赠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并将此纳入AED统一规范管理范畴。

  3.积极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

  三、加大政府主导统筹民众培训的力度

  (一)我局牵头组织市120指挥中心、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单位急诊科专家及医学技术骨干组成培训专家组及教学团队,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单位具体情况,设置培训内容,突出普及群众性自救互救常识与现场急救基本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术、AED的操作以及家庭常见急症的应急处理等,有效促进公民急救技术的提高,最终达到自救或救人的多赢效果;组织本市各相关医疗机构组建成立急救应急专家小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方式,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为民众提供基础的急救培训服务,包括心肺复苏术培训、AED使用方法,提升汕头市民的急救意识,掌握急救方法和技能;组织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展“全为生命”急救培训项目通过系列培训课程,包括海姆立克急救法、心肺复苏及AED使用等急救技能,有效提升有志于公益救护事业的急救志愿者的知识储备与技术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联合汕大医学院的CPR技能培训基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开展系列培训课程,逐步对特殊行业人员警察、消防队员、政务工作人员、教师、服务业工作人员等开展救护培训,将培训资源最优化;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应急救知识培训、公益宣讲、主题宣传活动,以提升院前急救意识与公众参与率,切实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贡献;按照每台AED培训10人的标准,组织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取得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每两年参加复训,确保AED使用管理人员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制作AED培训教材视频,对AED(自动除颤仪)进行介绍并教授使用方法,在汕头电视广播媒体或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多方面进行宣传。

  (二)市红十字会建立由红十字会总会认证的有专业培训师资资格的专业救护培训师资团队,以“红十字‘救’在身边”为主题,持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和农村(简称“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已有的红十字景区救护站、海滨路急救体验屋、红十字生命健康体验馆等阵地的作用,组织志愿者常年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培训,将其进一步打造成为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生命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健全完善应急救护师资人才管理和教学跟踪,根据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精准化培训课程,建设该高水平师资团队,为社会公众开展应急培训,增强市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的应急救护能力,提供有力的师资保证;组织具有红十字师资资质的专业老师们结合不同单位、群体特点,重点培训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徒手心肺复苏术等救护技能。同时,组织理论和实操考核,为合格者颁发《红十字应急救护员资格证》。

  (三)市住建局落实新建楼宇和新建住宅小区安装AED,把AED的安装和物业人员的救护培训,做为新建楼宇和新建住宅小区的基本配建标准,打造集急救设备、物业人员急救技能认证上岗及应急救护知识科普于一体的安全小区。

  四、运用AED云管理平台规范管理

  (一)市卫健局牵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将全市公共场所的AED接入统一AED云管理平台,统一标志标识、统一设置规范、统一管理流程,实现AED位置信息、配置单位、功能状态、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使用记录等在线管理。

  (二)采用远程“互联网+AED”技术管理,一旦有人拿取AED,机箱就会自动声光报警。AED开机使用时,AED云管理平台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即可通知配置单位在岗人员前往现场急救,实现AED设备的智能化、全生命周期远程管理。

  (三)企事业单位、公众个人捐赠AED以及有条件的单位、家庭自行配置的AED,可接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AED云管理平台,与120急救指挥中心签订《汕头市公共场所配置AED合作协议》,纳入AED统一规范管理范畴,实现自救互救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第八章第184条中“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规定,确认了紧急救助行为可以作为免责事由。下来,我局将会同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加大公众健康责任意识宣传力度,在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广场等人员密集地等公共场所设立急救知识和救助免责宣传栏、广告牌等,并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进行播放以及合理利用百度、今日头条、抖音、微信等流量平台引流推广AED的操作、急救知识、允许第一目击者使用AED救人并免除责任等,通过多种途径有效提高公众对AED的操作及救助免责的知晓度,大力普及民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让更多的民众会救、敢救、能救。

  感谢贵委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