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汕头市澄海区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和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推进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函〔2018〕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市中医药学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汕头市澄海区中医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经审议,该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档次要求,拟予以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地址。
举报信邮寄地址:金平区金新路13号,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邮编:515041。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