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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9312751X2/2022-0377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成文日期: 2022-09-16
名称: 【本埠】汕头疾控:辽宁沈阳、福建厦门的来(返)汕人员请马上报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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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埠】汕头疾控:辽宁沈阳、福建厦门的来(返)汕人员请马上报备!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辽宁沈阳、福建厦门的来(返)汕人员请马上报备!


  近期,辽宁沈阳、福建厦门发现多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当前,全国多个省市仍有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报告,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疫情防控仍不可放松。


汕头市疾控中心提醒各位市民

  1.主动报备

  近7天内有辽宁省沈阳市、福建省厦门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2.积极配合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建议在疫情防控态势不明情况下,非必要不前往西藏、黑龙江、四川、内蒙古和青海等地区旅游探亲活动。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排查

  请各社区(村居)和各单位主动加强排查,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人员来(返)汕人员开展健康管理。机场、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各宾馆、酒店、民宿等单位加强排查管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

  4.接种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汕头市各区县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新冠疫苗定点接种单位名单二维码:

疫情防控需要你我努力

请重点人群尽快报备

全民配合防控措施!


来源: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