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的通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并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含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从2021年2月1日起,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非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再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那么问题来了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能医保报销吗?
先来了解一下医保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
医保能报什么? 医保政策规定: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就能报销。 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自愿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汕头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粤省事小程序,点击“社保医保”: 2. 点击“医疗机构查询”: 医保不能报什么? 当处于以下情况,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的保障范围: (一)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二)非因急诊(症)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按规定由第三方支付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国家或者省规定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并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含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综上
所以说,非定点医院就医的
只有在急诊(症)抢救情况下
医保才给报销
来源:汕头政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