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局下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2〕45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21〕139号)和我局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我市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时间及地点
(一)范围
1.评审受理范围
在我市专职从事有关艺术工作的人员。
2.认定受理范围
在我市专职从事艺术工作,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对口或相近,未取得职称,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3.评审及认定受理专业
受理申报的专业类别包括:舞台演员、演奏员、舞台编剧、舞台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舞台技术。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
高级职称:
2022年4月21日至4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受理市直各有关单位,局下属有关单位的评审(认定)申报材料;
2022年4月24日至4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受理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评审(认定)申报材料。
2022年5月5日—5月6日,为材料复核修改时间,只受理2021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不对外接收新的申报材料。
中、初级职称:
2022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受理市直各有关单位,局下属有关单位的评审(认定)申报材料;
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受理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评审(认定)申报材料。
2022年5月30日—6月2日,为材料复核修改时间,只受理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不对外接收新的申报材料。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合理安排报送,请各区(县)、各单位于2022年4月13日—4月15日期间,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联系,预约报送时间。每半天受理各区(县)、各单位不超过6个,额满将调剂到其他时间段。各区(县)、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人员不得超过2人,“粤康码”需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最近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全程佩戴口罩。未经预约报送材料的,原则上不予接收。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2.报送地点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科(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幢D座514室;邮政编码:515041)。区(县)报送资料需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并加盖意见。其他地市委托我局评审和认定艺术专业职称资格须持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并经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审核并加盖意见后送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艺术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附件的《广东省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艺术表演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艺术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艺术管理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艺术技术保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有评审特殊规定的除外”精神,除具备博士学位人员、经考核认定获得馆员职称人员和其他特殊情况外,申报人一般应当从初级职称开始逐级申报。
(五)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和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相关规定按照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四、申报认定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
(二)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按照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并提交相应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应当遵守评审纪律,对照《2021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指南》、《2021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指南》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21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指南》《2021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指南》及相关表格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的“职称评审”栏目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评审通知”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其中,对于申报考核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评议。经审查合格和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应将申报的关键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市、区(县)人社部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受理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咨询、账号注册等有关业务。
(三)经审核合格的材料,原则上以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单位统一报送(市直单位、非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报送),报送时须附上《关于报送艺术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详见附件3)。属于委托评审(认定)的,委托地须按照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并负责审批发证事宜。
(四)评审认定结束后,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s://www.shantou.gov.cn/wgxj/)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进行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及时报送公示结果。
(五)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证书发放后及时领取清退的申报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为进一步加强审核责任制,我局将按照一定比例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地区或单位须提供关于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业绩、论文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并联合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审核确认。对查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或不如实报告负面情况等情形,申报者列入失信档案,单位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所属单位及相关人员,并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按时报送。
附件:
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粤文旅人〔2022〕45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粤人社规〔2022〕3号)
3.关于报送艺术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参考格式).doc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陈曦,电话、传真:0754-8861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