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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93L/2022-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成文日期: 2022-01-29
名称: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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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次数:-

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局下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体人〔2022〕1号)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市体育教练职称(不含国家级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

  高级职称:

  2022年2月9日至2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中、初级职称:

  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合理安排报送,各区(县)、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人员不得超过2人,“粤康码”需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最近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全程佩戴口罩。未经预约报送材料的,原则上不予接收。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2.报送地点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科(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幢D座514室;邮政编码:515041)。区(县)报送资料需经人社部门审核并加盖意见。

  申报评审条件和依据、申报材料内容、申报途径、审核要求、评审收费、评后公示及确认和发证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为进一步加强审核责任制,我局将按照一定比例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地区或单位须提供关于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业绩、论文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并联合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审核确认。对查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或不如实报告负面情况等情形,申报者列入失信档案,单位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所属单位及相关人员,并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按时报送。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相关表格.rar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8日

(联系人:陈曦,电话、传真:0754-8861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