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局下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体人〔2022〕1号)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市体育教练职称(不含国家级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
高级职称:
2022年2月9日至2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中、初级职称:
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合理安排报送,各区(县)、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人员不得超过2人,“粤康码”需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最近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全程佩戴口罩。未经预约报送材料的,原则上不予接收。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2.报送地点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科(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幢D座514室;邮政编码:515041)。区(县)报送资料需经人社部门审核并加盖意见。
申报评审条件和依据、申报材料内容、申报途径、审核要求、评审收费、评后公示及确认和发证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为进一步加强审核责任制,我局将按照一定比例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地区或单位须提供关于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业绩、论文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并联合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审核确认。对查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或不如实报告负面情况等情形,申报者列入失信档案,单位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所属单位及相关人员,并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按时报送。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8日
(联系人:陈曦,电话、传真:0754-8861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