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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93L/2021-0017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成文日期: 2021-05-13
名称: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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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次数:-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已于2021年5月10日发布。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由相关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名义实施执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省委编办出台《关于明确版权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依法承担版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2019年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行政执法职责。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依法整合省级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省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名义集中实施。公告要求市县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

  二、《公告》主要亮点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主要亮点是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公告》依法整合市、区(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同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其管辖区域内以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同时,根据2019年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金平区、龙湖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濠江区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继续实行更大范围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启动

  市、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自《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以及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记载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梳理、明确本单位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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