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公布了《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目录》,其中,我局行政职权调整的内容主要有:“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各区(县)实施,“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检查”、“对未经批准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等2项行政执法事项授权各区(县)实施(金平区、龙湖区除外)。
自公告之日起,所涉及调整职权事项我局不再受理,由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接管理。
特此公告。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