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555587730B/2020-00087
汕头市水务局
2020-05-08
招标公告
2020-05-08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8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潮阳区西胪水干流治理工程是《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提出的提升中小河流防洪排涝能力的要求,经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潮阳发改综[2020]29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经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潮阳区西胪水干流治理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潮阳区西胪水干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潮阳区西胪水干流治理工程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为 11.90km,工程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本次河道治理起点位于榕江西胪港,治理终点位于青山乡。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 11.90km,护岸工程 2.005km,重建水闸 1 座,修缮 1 孔水闸上部结构 1座。(建设内容最终以初设文件、省市批复内容为准)

2.3工期: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送审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专项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

3.5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在牵头单位注册,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⑤勘察负责人按照具有地质(或岩土)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⑥联合体成员均需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⑦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为准。

3.6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

3.7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持登记资料于2020年 5 月9日至 5 月14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下同)登记。

5.2 登记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6)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的网页截图;(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8)投标人声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头水务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潮阳区西胪镇西一村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0754-833120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754-89911343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潮阳区西胪水干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六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三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参加潮阳区西胪水干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处罚期内。

3.本公司保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本公司保证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广东省水利厅诚信体系不良信用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投标人申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