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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水务局
2019-02-02
汕头市水务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9-02-02

汕头市水务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02  浏览次数:-

汕头市水务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9130  

我局在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省水利厅的指导下,深入贯彻《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汕头市2018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水这一目标与水行政决策、水行政审批、水行政执法等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市水利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8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贯彻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汕头市2018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构落实。市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能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局长为局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亲抓督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结合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经常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安排部署工作。部门预算中有落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水事执法、河道堤防管理等专项经费。二是明确目标。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年初制定了《汕头市水务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的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针对依法行政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分工、确保持续发力。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优化服务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总体要求,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实现部门审批职能集中、审批权和监管权分离的目标。二是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特殊性审查环节(包括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审、报告修编)的时限进行梳理,除取水许可、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3项事项按原程序组织委托咨询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特殊性审查环节的时限统一规定为专家评审流程时间为12个工作日,修编报告时间10个工作日。三是实现行政许可提速,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对标学习厦门,按市政府201826日工作会议要求,通过压缩4项事项的办理时限,实现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时限赶超厦门市的目标。我局重新编制19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对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实行大“瘦身”,优化申报材料内容。承诺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按“一趟不用跑”提供服务,即申请单位可通过邮政服务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或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电子版材料的方式报送申请资料,我局将许可结果(即同意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通过邮政服务邮寄给申请单位的方式实现“一趟不用跑”, 2018年,共受理23宗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规定承诺办理时限办结,为加快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供了保障。  

(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文件报批。我局一贯重视以制度管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落实公开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市水务局工作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局领导工作代管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制度、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抓落实工作机制、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制度、收付款项印章管理制度、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汕头市水务局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制度、汕头市水务局差旅费管理、汕头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汕头市水务局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委托咨询评审工作制度、汕头市水务局直属机关党委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中共汕头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汕头市水务局督查通报制度、汕头市水务局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局内所有规范性文件在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前,均由局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在市水务局网站和有关载体上对社会公示。按全市部署,做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我局严格执行《中共汕头市水务局党组会议制度》,重大事项经局党组会民主集中讨论决定。  

参照《广东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暂行规定》(粤水办政法〔201810号),20184月,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印发了《汕头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汕市水〔2018111号),将起草地方性水利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水利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制定、水利法规起草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有效防控决策风险。  

实行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委托咨询评审工作制度,把须由我局审查审批的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以及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的特殊项目(如应急防汛、抗旱、抢险项目设计报告、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等)设计报告纳入委托技术咨询评审范围,委托机构安排专家进行咨询评审、出具专业评审报告,作为我局出具行政审批意见的参考,降低决策技术风险。  

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合同行为。认真执行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起草的行政机关合同属目录内项目的,应当使用对应的示范文本;实行局机关重大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四)严格水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  

1.完善制度,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基础。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践行依法治水,切实增强执法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按规定委托汕头市水政监察支队行使市级水行政处罚权。近几年,我局先后制定《汕头市水行政执法管辖责任制度》、《汕头市水务局水行政监督检查责任制度》、《汕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管辖责任和局机关科室、局下属单位水行政监督检查的职责。各区(县)水务局对加强水行政执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逐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性建设稳步推进。市水政监察支队制定完善《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按照《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流程图》,做到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明确。2018年,我局在1月转发广东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2017年版)给各区县水务局、下属有关单位;4月,分管领导带领市水政支队、各区县水政大队赴我省水政执法先进地区中山市、佛山市对口交流学习水政执法等方面工作经验,推进我市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文书标准化、执法装备系列化、检查监督经常化;5月,我局申请在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增加汕头市水政监察支队账号;6月,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为一批通过全省统一网上考试、符合行政执法证申领条件的同志统一申领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9月,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粤水水政〔20187号)转发各区县,切实推动形成打击水事违法犯罪的合力。此外,我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取得突破,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公开。按全省、全市统一要求,在近期完成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的系统上报和网上公示。  

2.持续推进河道堤防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汕头市2018-2020年度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目标》,在近年来我市河道堤防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针对部分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少量违法建筑物占用河道尚未彻底根除等实际,2018417日,我局以汕头市河道堤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汕头市河道堤防专项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提出为切实维护好水事秩序和水生态环境,助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等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原则,我市要持续深入推进河道堤防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城乡沟渠。各区县积极行动,结合“五清”行动,整治一大批涉河道沟渠违建。  

3.认真部署河湖执法工作。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河湖执法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河湖执法工作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汕市水〔2018173号),要求各区、县水务局充分认识开展河湖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开展河湖执法工作作为有效实施河湖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河湖执法监督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河湖健康和防洪安全。我局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河湖执法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完善河湖执法资料,落实专人负责水政执法统计,并将相关数据填报至《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认真做好《日常巡查监督情况登记表》、《水事违法案件登记表》等相关填报工作。根据我市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统计的数字,2018年全市各级水政执法队伍共巡查河道长度约34497公里,巡查水域面积约2300多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6941次,执法车辆约2258车次,执法船只(艇)132艘次。  

4.部署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44 号)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7月至20197月,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并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81885号)转发给各区县水务局,推进我市“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照省定时间节点扎实深入开展。同时,根据《广东省整治侵占江河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至2019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侵占江河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5.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五清”专项行动。2018年,在全省尚未全面部署开展的情况下,汕头市河长办坚持主动作为,先后多次召开协调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个具体方案和工作意见,起草并由市总河长签发布1号总河长令,并筹备召开市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据统计,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调查摸底上报入河排污口总数1360个,其中规模以上138个,规模以下1222个,清理水面漂浮物80.9万吨,清淤河道3237公里,清理违建构筑物46.3万平方米,清理河湖障碍物4206处,河道外部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特别是练江干流告别以往“草原”景象,水面重见天日,“8.30”水灾发生时受灾地区水面基本未见成片水浮莲等垃圾漂浮物。  

6.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上游地区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有死灰复燃迹象的情况,为严厉打击我市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和水事秩序稳定,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从2018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特点,继续实施“堵两头打中间”的工作举措(即对非法采〈运〉砂船主要采取:韩江潮州水利枢纽不下放、市梅溪桥闸和澄海东里桥闸不放进,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各区(县)水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执法行动。市水政监察支队加密韩江下游我市境内日间巡查和夜间伏哨,与各相关区水务局(水政大队)加强联系,采取跨区、跨市、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保障我市河道采运砂秩序安全有序。金平区共拆除输砂带4条;龙湖区水务局配合区环保、相关街道镇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并拆除违法砂带28宗;澄海区水政监察大队打击偷采河砂等违法行为,累计出动人员400多人次,60多船次进行巡查,截获两艘违法采砂船。市、区水政部门并对违法采砂、运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7.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为规范我市水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我市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从2018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通过全面排查,强化执法,坚决查处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资源费征收等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市、区两级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全年立案查处水资源案件16宗。同时,我市还通过不定期伏哨、加密重点河段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堤防沟渠违法乱倾倒垃圾杂物的违法行为。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拓展网上办公广深度。我局利用“政府在线”网上办公系统,不断拓展网上办公广深度: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线,我局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按要求派员参加市行政服务中心轮值,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办结率均符合全市要求。无未经批准而设置行政许可、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等行为发生。二是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等来文和我局上报文,以及需要办理的市直单位公文全部上线,完成收文、拟办、交办、反馈等环节在线化。绝大部分公文的拟稿、审核、签批,也按照“政府在线”的规定格式在网上完成。三是传阅件(除密件外)全部上线,领导阅批意见一目了然,传阅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了信息共享和指导工作的目的。  

我局委托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研发的“汕头市水务局政务督办系统”连接局下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推动了全市水务系统办公自动化进程,较好地实现互联互通等目的,在督促办理上采用短信定时提醒催办,减少了人为的疏忽或延误,大大提高办文办事效率。我局还设立督办员,加强督查、对局党组交办事项进行督办,进一步保证督办事项的落实。  

政务信息进一步公开。我局网站按照集约化改造相关要求整体搬迁至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水务”板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水事活动信息,设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专栏建设、三防在线、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平台等栏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依法公开政务动态、审批事项、处罚事项和办事流程等,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把权力放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六)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监督。我局认真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我局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外,我局还认真接受市委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七)防范化解矛盾,建设平安水利。我局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研判稳定形势,及时稳控、化解不稳定因素苗头;局领导班子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积极下乡走访,深入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倾听群众心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发生;对重点难点问题,局领导班子坚持亲自挂点调处,切实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接访工作首问负责制、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进一步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与处置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没有推办、拖办、不办的现象发生。认真组织和办理好网络问政及“汕头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群众诉求,解答、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难题,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系统上下、内外团结稳定,2018年度共妥善处理各类群众诉求64件。2014年以来,系统已有20个水利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先后通过市级平安水利考核验收;2018年再筛选潮南区红场水电站等3个单位拟推荐为2018年度汕头市“平安水利”示范点。20188月,下埔桥闸水利管理处顺利通过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单位评审。20182月,我局被市综治委评定为2017年度综治维稳暨创建平安工作优秀单位。  

(八)搞好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1. 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我局利用集中组织全市水务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培训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培训班,以及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进行集中学习。通过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促使本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组织一部分同志报名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学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  

2.举办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为持续提高我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市水务局1115-16日在南澳县举办一期全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管理培训班。各区(县)水务局水政工作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水政大队队长,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及下属单位的5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专家、局法律顾问就河道执法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机关合同等方面进行专题讲解。  

3.抓好水法相关宣传阵地建设。一方面,通过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等传统媒体更多地宣传水利建设发展成果,增强民众对水资源保护、水利设施维护等的意识;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借助“汕头市政府应急办”公众号、市水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汕头水政监察、汕头市河长制等微信公众号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水利事业发展展示的平台作用。同时利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一楼大堂智能化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广泛进行水法宣传。制作《保护河道堤防水利设施安全》、《取用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宣传视频,在汕头市最大的户外LED大屏(金源大厦)进行播放,面向时代广场(视野覆盖中山路、华山路、天山路等市区主干道)较好地面向公众宣传。  

4.着力搞好“水法”集中宣传活动。2018322日是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32228日是第三十一届 “中国水周”,我市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安排和要求,利用“世界水日”为契机,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全面推行河长制,让汕头河更美”为主题的集中系列宣传活动,318日,汕头市水务局领导到汕头电视台录制《城事访谈》节目,就节约用水和河长制等工作面向全市市民进行宣传。322日,市河长办、市水务局、濠江区政府联合在达濠古城开展纪念第26届“世界水日”和第31届“中国水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许多群众、志愿者和学生参与。全市共设立集中宣传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我市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规集中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水法制氛围,为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与全面推进河长制营造更为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在于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水行政执法案卷标准还需持续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水利工作中去。深入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继续加强行政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