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由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汕潮南发改函[2017]89号)核准招标,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地点为汕头市潮南区。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秋风水河道清淤总长度为19.45KM,清除淤泥量9.73万㎡,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发挥生态防护及绿化美化效果。
2.3工期: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征求意见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日内完成;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水保方案编制、水保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节能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在牵头单位注册,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高级职称;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⑤联合体各成员均需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⑥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2名(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8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3.9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勘察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均需)和符合本公告3.5款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自行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确认。勘察现场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勘察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人持报名资料于2018年1月15 日至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⑵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⑷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⑸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⑹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完成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⑻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⑼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⑽投标人声明;(11)现场踏勘证明书;(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盖章)。
4.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水务局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系工程管理处
地 址: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库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54-85571837
传 真:0754-855718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29812233 传 真:020-29812233
2018年1月12日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声明
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系工程管理处:
本公司就参加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处罚期内;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3.本公司保证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列入广东省水利厅诚信体系不良信用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投标人申请声明。
附件三:现场踏勘证明书
现场踏勘证明
兹有我单位 (单位盖章)于 年 月 日组织人员对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 进行了现场踏勘。
序号 |
踏勘人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提交资料复印件 |
备注 |
1 |
企业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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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身份证 |
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
2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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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 |
牵头人提供 |
3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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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身份证 |
牵头人提供 |
4 |
勘察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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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身份证 |
设计方提供 |
5 |
水利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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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身份证 |
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
6 |
测量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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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身份证 |
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
7 |
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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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或资格证、身份证 |
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
8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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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岗位证、身份证 |
牵头人提供 |
特此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为其它用途。
2. 联合体成员可分别编制上述表格。联合体成员负责各自提交资料的盖章。
3. 要求招标公告3.5款所有人员(包括联合体双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到场参加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款。
附件四: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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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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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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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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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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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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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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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单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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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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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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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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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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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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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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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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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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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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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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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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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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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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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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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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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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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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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相对应的职称证或注册证或岗位证、第二代身份证(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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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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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2名岗位证、第二代身份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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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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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已完成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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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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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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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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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现场踏勘表(格式见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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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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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