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5-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09
名称: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事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工作,开展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年度划定标准以消费者在“粤焕新”活动平台申请时间为准。消费者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视为参加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二、补充完善的2024年度补贴申请材料,应于2025年1月15日24时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2025年1月1日至国家新政策印发前期间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粤焕新”活动平台只受理不作审核,待明确规则和标准后再审核和发放补贴。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