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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4-0014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9-09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汕头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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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汕头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在汕头市范围开展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头市商务局

  承办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9日起启动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3类产品的补贴以及线上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分步实施。补贴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家电“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简称“购买人”)向参与活动的我市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新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捷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电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

  交售旧家电范围: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等17类家电产品。如国家对回收家电有新工作要求,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补贴的家电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

  (二)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3类产品“以旧换新”

  结合广东实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此3类产品具体开展时间等明确后再开展实施。

  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三)补贴总金额

  资金来源为上级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具体以最后下达金额为准。

  四、补贴发放方式及规则

  (一)消费者资格核验及领券。通过活动平台链接到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资格核验系统,完成消费者资格核验。消费者通过活动页面申领的相应家电品类资格券。(截至目前,银联“云闪付”APP已启动活动,建行生活APP在建设中)

  (二)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

  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前须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将旧家电交售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应发放给消费者的旧机回收抵扣补贴应照常发放。

  (三)补贴方式。采用支付立减的方式,消费者成功申领资格券后通过活动平台等支付渠道到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消费支付,取得开具地为汕头市销售发票的个人,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四)完成交易后,由企业协助消费者上传相关材料至补录平台,包括:

  (1)所购新家电的发票;

  (2)新家电购买支付凭证(交易小票截图)、新家电照片、新家电购买支付凭证(支付界面截图);

  (3)2024年汕头市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附件1);

  (4)旧家电照片,包括整体外观照片、清晰拍摄到序列号(唯一特征码)照片各一张;

  (5)如参与补贴的是电脑产品,需用户验机并注册激活系统,参与企业留存用户和机器台账信息备查。

  参与活动企业需认真审核以上核销材料并妥善保留,逐笔登记台账,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将上周(周一至周日,下同)的“以旧换新”信息台账(附件2)、发票清单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和第三方承办方,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同步审计,经审计核定后确认上周待补贴资金。

  为减轻企业垫资压力,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由市商务局负责定期分批将活动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五)补贴参与规则

  1.活动期间,购买人每类家电最多可享受一次消费补贴,共计最多享受8次消费补贴,先到先得,项目补贴资金补完即止。每张消费券仅能用于购买新的单件(台)家电,每个支付立减的消费补贴的订单仅含单件(台)家电。

  2.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直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线下家电销售企业需指定本次活动专用收款设备进行收款,实现补贴资金。家电销售企业应核定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保管好专用收款设备,确保补贴资金为符合活动规则的购买人使用。

  3.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补贴资金。

  六、其他事项

  (一)各参与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必须配合主办、承办单位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活动前组织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签订承诺函,保证按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

  (二)主办单位通过聘请第三方审核服务机构、组织发券平台等方式对参加活动商户进行全过程监管,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补贴资金核销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黄牛党”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加活动的商户监管,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如发现参与企业或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主办单位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如发现存在非法拆解废家电行为,请个人消费者和企业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举报。

  如国家、省对家电“以旧换新”有新的工作要求,按国家、省政策执行。本方案由汕头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2024年汕头市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凭证.xlsx

2.附件2:汕头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信息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