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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4-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6-03
名称: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征集“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知
文号: 汕商务建函〔2024〕40号 发布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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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征集“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打造广东“粤消费粤精彩”1+21城市促消费节日品牌矩阵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汕头市加快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建设区域商贸高地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开展“锦汕添花”促消费品牌培育工作,打造、做强具有汕头特色的市级消费节庆品牌,现征集即日起至2024年12月期间计划开展的汕头市“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结合不同消费领域、不同层次需求及市民关注热点推出系列促消费活动。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开展“锦汕添花”促消费品牌活动,各活动主办单位结合汕头特色,围绕主题举办系列活动,包括举办绿色消费、家电家具家装“三家”、潮汕特色、汽车消费、年货节等促消费活动,通过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结合暑期、教师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营造浓厚节日消费氛围,组织策划具有全市较大影响力的促消费活动。

  活动由汕头市商务局指导,各活动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入选活动需冠名使用“锦汕添花”LOGO等视觉识别系统,将在“锦汕添花”宣传和推介活动中予以宣传。

  (一)活动品牌:“锦汕添花”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

  (三)活动标识:

图片1.png

  (四)活动主体: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活动项目和主体,活动主体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本地步行街(商圈)、夜经济消费聚集区、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行业(商)协会,以及在本市有影响力、推动力、凝聚力的消费体和聚集区等。

  (五)活动征集对象基础条件:

  1.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汕头市。

  2.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六)申报项目中优先将带动范围广、影响力强的择优纳入汕头市“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项目库。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汕头市“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申请表》原件,盖章(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实原件,盖章;

  3.活动方案;

  企业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于6月7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jxjsck@126.com。市商务局将从“方案策划、宣传推广、资金投入、项目经验、管控措施”等五个维度对各单位活动方案进行遴选。

  三、活动要求

  各活动承担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提交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注重活动效果和宣传、活动后形成分析报告(重点包含以数据形式展示的活动总体成效、宣传报道情况情况等)、做好活动宣传及我局委托的其他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主题相关名称及标识,按实施计划加快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取得支持期限内票据,以免延误验收进程。及时总结做法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


  附件:汕头市“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申请表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蓝瑶、杨剑,联系电话:88857323)




附件:

1.附件.汕头市“锦汕添花”促消费活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