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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0
名称: 关于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的通知
文号: 汕商务管函〔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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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开始接受应对贸易摩擦2024年度项目资金的申报(支持时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间裁决的案件,包括新立案和复审案件)。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需对辖区内涉案企业提交应(起)诉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合理性和一致性加具意见。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前向我局提交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贸管科 梁超、许智航 联系电话:88931883)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