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0〕53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现将中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日至9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754-88931828。
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9月3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761N/2022-0020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3 |
名称: | 关于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资金安排的公示 | ||
文号: | 无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03 |
主题词: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0〕53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现将中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日至9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754-88931828。
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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