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拟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9月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4—88931890、88857323)。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