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2-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2-14
名称: 关于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交会通知,第131届广交会举办形式尚待确定,为进一步做好筹备工作,第131届广交会拟按“高质量办好线上展,视情适度举办线下展"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线上展按原有规模和模式组织约2.6万家企业参展,线下展按“严控风险、规模适当、自愿参展”原则举办,不主动邀请境外釆购商来华。现开展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下展概况

  如线下展举办一期,基本情况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22年4月15日一19日,共5天。

  (二)题材范围与规模

  继续按16大类商品范围组织企业参展,具体展区设置与展览规模根据展位需求预申报情况确定。继续设立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

  (三)组展模式

  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展位安排,各交易团组织确实有意愿的企业参展。除品牌企业外,对其他企业不做强制性参展要求。品牌展位数量调整不与原有展位数量挂钩,一般性展位数量不与交易团基数挂钩,本届参展情况不与今后展位安排挂钩。

  (四)参展费用

  出口展展位费标准拟在第130届广交会基础上适当降低, 展位均价降至约1.45万元,继续实行优地优价。各展区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二、需求申报方式

  (一)品牌展位需求申报

  请各品牌参展企业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盖章及法人签名确认后,于2月16日前将申报表扫描件发送至汕头交易团邮箱(stjyt@vip.126.com)。

  (二)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

  请各线上展已获得一般性展位的参展企业和其他有参展需求的企业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盖章及法人签名确认后,于2月16日前将申报表扫描件发送至汕头分团邮箱(stjyt@vip.126.com)。

  三、注意事项

  (一)品牌企业如参展,可申请调整展位数,不与原有品牌展位数挂钩,但不得低于所在展区品牌展位数下限;如退出参展,大会将收回其原有品牌展位,取消其品牌企业资格。

  (二)申报参加线下展一般性展位的企业务必按照企业实际需求填报申请表。汕头分团将根据大会切块安排给交易团的展位数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安排展位。企业申请的展位一经安排确认后,不得减少或放弃,否则,汕头分团将取消该企业两年四届的广交会参展资格。

  (三)本次申报情况将作为本届广交会线下展展区规模与布局确定、展位安排的基础,大会将参考全国各交易团申报情况,将各展区展位切块下达到各交易团。

  (四)本次申报不局限于已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的企业。各企业实际展位数量以汕头市商务局的展位安排通知为准。

  (五)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除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外, 已缴纳的展位费不予退回。

  因展前筹备时间紧迫,请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2022年2月13日



  (汕头市商务局联系人:林铿、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汕头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黄坤宏、郑恬,联系电话:87223298)



附件:

1.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品牌企业展位需求申报表.xlsx

2.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