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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0-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3-18
名称: 政策解读|《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无接触配送” 经营补贴)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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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无接触配送” 经营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18  浏览次数:-

  问题一:哪些企业能获得补贴?

  解答:在汕头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疫情期间响应市商务局倡议,参与“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

  问题二:经营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解答:根据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分批申请。第一批“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申报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3月27日截止。逾期不再接受该批支持服务时段的材料申请。

  第一批支持的服务时间段:《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20〕4号)印发之日(2月11日)到3月10日23:59。后续批次另行通知。

  问题三:提供材料有哪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在2月11日0:01到3月10日23:59期间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相关订单电子记录打印件(内容包括:订单编号、配送方式、收货人地址,电话、快递/配送单号、发货时间、订单完成时间等)。

  3.有关“无接触配送”的企业内部卫生管控措施、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措施的证明材料及照片。

  4.承诺书。

  5.扶持资金收款的企业财务账户信息及企业联系人相关信息(姓名及手机号码)。

  问题四:申请材料提交到哪里?

  解答:申请纸质材料装订后装于塑料文件袋中,送到汕头市商务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北门)保安亭前指定纸箱内。

  问题五:企业“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订单服务范围?

  解答:汕头市范围内。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8893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