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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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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12月18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邀请广东广成律师事务所邵宇力律师开展《宪法》和《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由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林同志主持,局机关干部职工,各区(县)分局分管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领导、执法股和法制室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培训。
邵宇力律师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中国宪法修订历史、修订背景、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对民法典的制定过程、重大意义、组成部分、生效时间、相关法律存废问题以及民法典中的一系列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着重对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等进行讲解。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概述,又有生动典型的案例分析,对全面系统学习理解运用宪法、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吴林同志在总结时强调,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国家根本大法,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加强宪法和民法典的学习,提高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坚持依法治污、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确保民法典在生态环保领域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坚持依法执法、依法治污、执法与服务并行的理念,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