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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9-18
主题分类: 主题词:
聚焦“四个重点”打好环境违法行为“歼灭战”——汕头市启动2021年“监督帮扶执法年”行动
  • 2021-09-18 17:5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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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2021年严厉打击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正式启动2021年“监督帮扶执法年”行动,从2021年8月—2022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涉水重点污染源、大气重点排放源、危险废物等重点产生和处置单位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执法行动,“零容忍”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聚焦重点领域

      通过落实河长令,强化“网格化”排查,推进“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发电厂烟气达标监管、重点监管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维专项执法等,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

      聚焦重点企业

      对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化水产养殖、定点生猪(禽类)屠宰企业加强管控,组织监测、执法协同执法,严厉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直排、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聚焦重点问题

      对标检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和群众投诉的热点环境问题,压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工业园区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船舶港口码头环境污染整治和监管执法;开展露天矿山石场专项整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露天矿山石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复绿工作。

      聚焦重点区域

      强化练江流域贵屿地区专项执法,开展贵屿园区内废旧印刷电路板处理处置、废塑料清洗等生产企业专项执法和贵屿园区外废塑料加工造粒生产专项执法;推进澄海区污染防治攻坚,严查严处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行为、“不按证”排污违法行为,依法关停取缔非法生产排污“散乱污”场所、加强重污染企业监管执法。

      下来,我市将持续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用好、用足“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刑事侦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组合拳”,落实“违法行为未处罚到位不放过”“环境问题未改正到位不放过”“移送涉行政拘留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不放过”,多措并举打好环境违法行为“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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