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规定,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调整增加额已到账。现就由我局带您解读今年调待政策:
一、我市退休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我市退休人员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二、具体哪部分人员有的调整?分别从哪个月开始调整?
1、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我市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
2、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
三、具体怎么调整?
1、定额调整:月基本养老金标准定额增加60元。
2、挂钩调整:
(1)按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2%加发。
(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部分如上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举个例子:
王叔 累计缴费年限为10年,则其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10元,按照“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的要求,王伯实际上可以拿到15元。
李姨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则其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15元。
郑伯 累计缴费年限为17.5年,则其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18(按照“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的要求)×1元+(18-15)×1=21元。
张姨 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则其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20×1元+(20-15)×1元=25元。
3、倾斜调整:
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满足以下年龄的高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6个档次倾斜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即一次性加发720元;
(2)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即一次性加发1320元;
(3)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即一次性加发2040元;
(4)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即一次性加发2640元;
(5)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即一次性加发4200元;
(6)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 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即一次性加发7200。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2673元/月的,按2673元/月计发。
为便于退休人员直接明了地了解今年的调待政策,我们结合实际例子对调整待遇进行计算。假如我市退休人员张大爷,2000年6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32年2个月,2020年6月满80周岁,调待前其本人月养老金为2800元。经过此次调整,其月养老金增加额=60(定额调整)+〔2800*2.2%+33+(33-15)〕(挂钩调整)=172.6元,即调整后为2800+172.6元=2972.6元。同时,她还可享受高龄退休人员一次性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2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