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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6号)和《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粤人社规〔2019〕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汕头市社保局召开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及协议管理工作专项会议,就做好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和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全面完成二级及三级医院工伤联网结算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为做好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工作,汕头市社保局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与各分局、医院以及信息系统部门沟通,克服重重困难,全力推进我市二级及三级医院工伤保险联网结算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截至12月,我市26家二级及三级工伤定点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已全面完成,为接下来联网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与62家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协议。除35家一级医疗机构外,我局还与26家已完成工伤定点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的二级及三级医疗机构,合共61家医疗机构签订《汕头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并与汕头市中心医院签订《汕头市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书》。同时,还与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签订《汕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名单附后),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
我局将继续从就医管理、工伤康复服务管理、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全市工伤保险业务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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