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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507/2021-0018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4-18
名称: 我为群众办实事│“调宣”结合化矛盾 消除纠纷办实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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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调宣”结合化矛盾 消除纠纷办实事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

  阶段来,龙湖区司法局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号召,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感。其中,区司法局龙华司法所坚持“调宣”结合,着力防范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风险,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预防矛盾纠纷和依法理智解决矛盾纠纷作为调解重点,最大限度把矛盾尽早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3月份,某公司代表林某到龙华司法所申请调解,要求调解公司与员工黄某、严某夫妻的辞退补偿矛盾纠纷。司法所联合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联系当事人双方并进行当面调解。黄某、严某夫妻称,2009年开始,他们就为公司的老板工作,2014年和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无故辞退,需要对其二人作出补偿。但当事人双方就补偿金额问题产生严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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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员先向当事人双方讲解《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劳动用工有关的规定,认真做好普法宣讲,同时,耐心劝导双方,引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签订了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补偿两人人民币共计129125.1元,黄某、严某承诺自愿放弃对公司的相关权利的主张。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调解双方均对调解员表示满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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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龙湖区司法局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是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龙湖区司法局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自觉践行便民利民宗旨,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服务民生解难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来源:人促科、龙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