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507/2021-00065
汕头市司法局
2021-01-30
汕头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1-01-30

汕头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浏览次数:-

  2020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导带动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局党委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认真抓好中央、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传达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认识。注重加强经常性学习,今年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等中央、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党内法规研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局党内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共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局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11月20日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组织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精神等。

  (二)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统筹督导力度

  立足全市抓好统筹部署。市委书记马文田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四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我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依法防控疫情有关工作方案和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文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并亲自带队到市司法局开展调研,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指示。同时,市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到省厅汇报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工作和汕头法治建设工作,获得省厅领导的积极回应。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各级共同努力下,汕头市2019年度法治广东考评总排名全省第12名,较上年度排名提升9位。多手段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配合省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用足用好用活特区立法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整理形成《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并筛选整理《汕头市2020-2022年规章立法项目清单》,计划未来三年制定规章立法项目共10件,目前已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将在未来三年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时统筹安排。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法规草案10件;办理政府规章8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工作,其中,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40件,承办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备案19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征求意见68件,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

  (四)决策审查顾问服务进一步加强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发挥行政决策参谋助手作用,严把法律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截至11月底,市司法局共承办各类行政决策审查事项901件,参加政务协调会及其它会议221场次,涉及标的总金额约372.3亿元,为全市破解影响发展难题和助推提速提效发展出具合法性、适当性的法律意见。

  (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强化

  一是加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职权,着力打造“阳光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动态管理。严格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考试、资格审核、持证上岗的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截至11月共审核开通、变更行政执法证系统账户21个,审核申领行政执法证2519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注销1226人次。三是积极参与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工作。对我市拟出台的改革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职权调整目录进行研究审查,8月15日,市政府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率先发布公告,公布我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67个镇街主体名单以及第一批190项职权调整目录,第二批252 项已于10月18日公告发布,目前我局正在参与梳理第三批项拟下放职权事项。同时,我局已为各镇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上设置账户,组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共711人参加考试,办理申领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四是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占地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形成《关于我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进一步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做好证明事项的监督检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平台转办的证明事项投诉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证明事项问题,并要求办事部门认真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精神,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核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办事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六是推动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制度。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作为第一批实施单位,认真梳理形成第一批免予处罚事项清单147项,并制定相关事项清单,推进服务型执法。

  (六)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在对现有人员编制及资格情况调研摸查基础上,组织区(县)司法局相关人员进行跟班学习,促使各区(县)适应改革要求,顺利承接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能。目前,《汕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2宗,办结184宗;办理行政应诉应议案件74宗。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5份,促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2月3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副市长曾湘澜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二是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打造,由市长亲抓推动,率先在地级以上市发布《汕头市行政裁决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联合有关单位发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及备忘录,设立“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创建点”和“汕头市专利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联络工作站”。注重总结打磨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工作成效得到司法部肯定,有关工作信息也被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采用刊发。同时,开展国内首部行政裁决规章立法,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草案文本内容已基本成熟,近期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加强各类调解组织建设,截至11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123件,调解成功2121件,调解成功率99.9%,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四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汕头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在省内率先出台地市补贴办法。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市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事项5521宗(其中刑事辩护案件1402宗,提供法律帮助案件3659宗,民事行政代理案件460宗),接待法律咨询3711人次。

  (七)持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四级网络共116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今年来共接受咨询7149件;全市热线平台共接受工单83件;网络平台咨询量8387件;2020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法律顾问提供村(社区)法律服务共14987宗次,包括开展法治宣传3457场次,法律咨询10871场次,出具法律意见104份,开展调解纠纷、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事务556宗。二是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公证行业警示教育和公证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今年来全市公证业务量29774件。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活动、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教育整顿工作。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重点抓好民法典和《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制作“图说新法”宣传长图等一系列学习宣传动态推文,以线上直播形式在全市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大力开展媒体宣传,开设《说法》《律师有话说》等普法专题节目,参与《工夫茶约》等节目,通过权威访谈,加强典型案例解读,组织制作法治宣传动漫等普法文化产品,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多点投放,营造强大的媒体宣传声势。将法治宣传和“潮文化”进行有机融合,在小公园举办“戏亭印象”民法典专场普法活动,通过潮剧、潮语小品等形式,借助百姓喜爱的灯谜、楹联书法等文化形式,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12.4”宪法宣传周,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学习教育为统领,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举办“一汇二展七进”活动,有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

  立足我局中心工作,依法公开本部门行政活动的相关信息,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2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今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项,依法在时限内对申请进行了答复。通过12345服务热线网站收到群众咨询4宗,投诉5宗,建议1宗,求助2宗,对12345转递的各类事项,均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研究、核查,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及时答复当事人,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本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新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区立法权的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和短板都有待进一步补齐增强。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特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为特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一方面,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好“关键少数”的领头雁作用,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另一方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统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深入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三)进一步用足用好用活特区立法权

  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落实《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汕头市2020-2022年规章立法项目清单》为重点,加强重大经济发展平台建设、创新型特区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等方面等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拓展立法调研的途径;大力培养高素质的立法人才,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监督检查,助推“立法精细化”。

  (四)深入推动司法行政改革

  贯彻实施市委深改委《汕头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在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等九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拓展“十三五”司法行政改革成果,继续在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和司法所改革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司法行政发展动力。

  (五)持续强化刑事执行工作

  继续深入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设立“汕头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等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城乡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范畴。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解决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短板问题。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健全完善衔接工作机制。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