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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507/2021-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1-14
名称: 法律援助案例│因工致残四处求助未果 接力援助民工终获赔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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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例│因工致残四处求助未果 接力援助民工终获赔偿

发布日期:2021-0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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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的案子已经结案,案款已全额拿到,非常感谢你给过我们的帮助,如果没有你们汕头法律援助处的帮助,我们的案子可能会不了了之,我们农民工的权益也不懂怎样维护和争取。”2020年12月15日,受援人家属小蒙分别向张庆江、陈丹丹二名法律援助律师发送感谢短信,以表达对二名律师帮助其父亲成功追索到137736元工伤赔偿款的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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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6日,从广西来汕务工的蒙先生在濠江区某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残。事故发生后,同样在汕务工的小蒙多次陪他父亲向用人单位索要工伤赔偿款,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却一直避而不见,小蒙向有关部门反映,也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无奈之下蒙先生向汕头市法律援助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处依法为蒙先生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张庆江律师为他提供援助。在张律师的帮助下,2020年6月4日,蒙先生收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裁令用人单位支付137736元工伤赔偿款的裁决书。收到裁决书时,为了维权四处奔走近一年的蒙先生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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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并没有在裁决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内主动履行,蒙先生只能再次求助于市法律援助处。因该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为濠江区法院,市法律援助处将蒙先生的申请移交到濠江区法律援助处。2020年7月16日,广东法标律师事务所的陈丹丹律师受濠江区法援处的指派担任蒙先生申请执行案件代理人。接收指派后,陈律师代理蒙先生向濠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蒙先生所在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内,该单位在汕头市内并没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且蒙先生也未能提供该公司在汕头市内的有关财产线索。经与濠江区法院沟通,陈丹丹律师决定帮助蒙先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陈律师拟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齐执行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与赣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协调好,采取邮寄的方式申请立案。2020年12月11日,赣榆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到用人单位137736元的执行款,依法将全额执行款转至蒙先生账户,本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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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绝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指示精神,不断降低援助门槛,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全力助力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依法维权。本案中市、区二级法律援助机构上下联动,二名法援律师接力援助,共同为受援人蒙先生追讨到十几万元赔偿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在汕务工的蒙先生一家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他们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给予的温暖!

  来源|市法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