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会议精神,近日,澄海区法律援助处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挂牌成立,标志着区法律援助部门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群众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今年12月1日起,每周一澄海区法律援助处安排熟悉劳动人事争议业务的志愿律师入驻轮值,提供驻点服务,在仲裁立案、调解时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和法律援助部门的联系方式,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咨询,保证应享受法律援助的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驻点值班律师还将通过案例宣讲、政策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及政策宣传,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治素养。此外,区法援处还与仲裁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援助会商机制,对于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集体性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调处方案。
与此同时,澄海区法律援助处还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窗口,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仲裁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转来的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或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的案件,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免予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对享受特困供养待遇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等18项证明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只要书面承诺已符合法定的法律援助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法律援助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切实提供便利。
下来,澄海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新常态下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新模式,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助力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市法援处、澄海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