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广泛性,目前《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征求意见稿)正通过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直接通过市政府网站提交(点击可一键直达),也可通过书面方式,于7月15日前反馈至汕头市司法局(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市司法局立法一科;邮编:515041;电话:88988671;电子邮箱:stsflfyk@163.com)。
立法征求意见│我市拟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欢迎您提宝贵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