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根据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汕头市司法局于6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工作安排,6月至12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帮贫扶困。对全市扶贫对象开通法援绿色通道,对其申请法律援助全部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支持复工复产。在市、区二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基础上,对5人以上劳动者因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认真排查各类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违法违规情况,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 除以上措施外,我市还将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等方面着力,全面开展本次品牌建设活动,切实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的工作重点,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