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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67886278XG/2026-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7-22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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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浏览次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我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经内部评估,拟废止《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局,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4)86738865-1003

  邮箱:zfjck1003@163.com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

  邮编:515000

  附件:《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全文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1日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