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分享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 2021-04-06 17:06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广州市平美建材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汕头保利和府项目外墙涂料工程)

  我局立案处理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汕人社监字[2021]第7号)。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卢某、李某祥等20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你单位应当于收到本指令书3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五楼539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联系电话:0754-88645029;联系人:姚同志、刘同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