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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0-01-22 16: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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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各项补贴受理部门

  申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或受人社等部门委托承担培训任务各类机构的委托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所在地或培训备案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由考核鉴定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向户籍地、或求职就业地、或常住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申请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由企业参保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二、重点做好补贴人员核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培训机构申报补贴资料的核查,要重点核查企业培训项目是否属于职工本岗位技能提升或转岗技能培训;要认真核查申报补贴学员身份信息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且要以审核其补贴发放条件时的身份为准,重点核查该申报人员是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是否已退休或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全日制在校生;要认真核查申领补贴证书信息,重点核查该申报人员证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过规定享受补贴次数。

  三、加强和完善培训监管机制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需求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受委托的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受委托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要加强对企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要督促和指导申报企业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分类建立培训台帐档案。

  四、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培训,熟悉政策和业务,落实专人负责,提升服务效能。要通过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向劳动者派送政策宣传资料;要通过现场宣传活动或组织力量深入企业、行业、村居、社区等劳动力集中的区域宣讲政策;要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向劳动者推送政策,提高培训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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