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题专栏
分享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汕头市由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4-11-22 16:46:28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汕头市由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立案处理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汕人社监字〔2024〕第6号),依法向你单位发出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履行如下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汕人社监字〔2024〕第6号)处理决定,支付林梓萱3000元、杨伟斌10083元、张之涛2750元、卓锐泽3000元、乐井鑫1000元。(我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五楼539;联系电话:0754-88645044;联系人:姚同志、刘同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