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辅助服务
二、服务内容:
1、落实专人负责“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推文文案排版和设计,并能对非工作日的紧急推送需求及时响应。
2、服务期内制作不少于6张“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的节日专属海报,策划不少于2条政策解读长图。
3、落实专人负责“汕头人社”视频号的短视频制作,确保每两个星期(含节假日)推送1次。视频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动画、VLog等,VLog素材可到人社部门的活动现场进行采集。
4、对“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政策、新闻等内容通过正规的互联网新闻平台进行推送宣传。
5、服务时间一年。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不得超过8万元(含税)。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需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服务单位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包括一类事业单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备政务类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
五、报价提供文件
1、报价文件:
1)注明响应的项目、报价金额、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须包含税费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就本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要求的第三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主办的政务类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及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审办法
1.报价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2、我局按照意向服务单位提交的资质、信用、活动经验、质量、价格等情况综合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八、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7点前递交报价资料;
2.递交地点:长平路财政大厦十楼1012房
3. 联系人:邱小姐,电话:0754-88179810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