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608704422/2023-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3-08
名称: 关于社保费缓缴政策,现在是这样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社保费缓缴政策,现在是这样的

发布日期:2023-03-08  浏览次数:-

2022年的社保费缓缴政策为资金紧张的用人单位纾解了经济压力。政策期限结束后,这些事你需要了解:


问题1:2023年还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吗?

答:缓缴社保费政策包括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已于2022年底截止;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截止至2023年3月。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3月前继续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问题2:我市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何时补缴缓缴的费款?

答:缓缴的三项社保费,可一次性补缴,也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最迟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到位。


问题3:用人单位分期或逐月补缴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按月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若干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一并补缴,还可选择一次性缴清缓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最迟应于2023年底前缴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问题4:用人单位应如何申报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否需要另行申请?

答:缓缴期结束后,缓缴月份的单位部分社保费清缴无需用人单位另行申请。届时,用人单位可以自行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点击【清缴社保费】模块,选择相应所属期后,勾选需要缴纳的费款,直接清缴。


问题5:公司缓缴了社保费,会影响职工的落户、购房、子女入学资格等权益吗?

答:不影响。缓缴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不会影响职工落户、购房、子女入学资格等权益。


问题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到税务部门或自助办税终端通过补登记、补申报等方式对2022年度已暂缓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