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汕头市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汕头市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29日至5月9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受理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8817981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912房)。
附: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