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1358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地将信息向社会公开;压实各部门职责,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汕头市政府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发布政府信息442条,工作动态132条,通知公告210条,政策和解读6条,重点领域61条,财务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符合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及时回复,对不属于本级公开的内容做好解释和指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本年度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数3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三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涉农补贴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增强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创新性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