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的作用,我局组织各地推荐申报新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程序和标准,经实地考核评审、公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汕头市正治禽业有限公司、广东海珍海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御品(汕头)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番客连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潮府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韩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希望被授予“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开拓创新、做强做大,为我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汕市农农〔2023〕135号 关于授予汕头市正治禽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