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0月31日,市委专项第一巡察组对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阶段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严格按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挖问题本源,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精细谋划整改措施,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件件有整改、有着落、有回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市委专项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和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和6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统一全系统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局党组(扩大)会上,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从认识、学习、示范带头、落实和检查督办等方面,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剖析问题、全面查摆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根据“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原则,我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坚决照单全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紧密联系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实际,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汕头市农业农村系统关于落实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主动认领问题。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同志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亲自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科(股)室严格履行整改责任,科(股)室负责同志认真抓好整改,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对确定为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迅速完成整改;对确定为长期坚持的任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对各党组成员、各科室站所整改情况逐件审定、逐项督导推进。每半个月,牵头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度、效果情况予以全程跟踪,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部署,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强化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多次到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开展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检查,督查组紧扣“问题整改”主题,聚焦监督检查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查看是否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是否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问题认领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建立“三清单一台账”(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问题整改销号台账);整改完成是否扎实、全面等情况,深入查找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党组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非常注重抓问题产生根源、抓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力求常态长效。局党组书记与党组各成员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抓住问题产生的“症结”,先后制定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进度数据校对制度,印发一系列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并将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的制度118项汇编成册,印发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各直属单位、科室学习执行,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共修改完善制度14项,各级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发挥市局党组领学促学带学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工作,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本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同时提出抓实学习培训,加快提升“三农”干部工作本领;深入宣传阐释,营造学习贯彻浓厚氛围;弘扬优良学风,带动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完成“三农”重点工作的实际成效等四方面的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会议规范记录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反馈检查发现问题37个,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同时指导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修订印发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若干具体措施,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各级“三农”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突出学习重点。2023年1月至3月,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召开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66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2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同志《论“三农”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意见。
四是丰富学习形式,营造领学带学促学的浓厚氛围。阶段来,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党组织坚持围绕理论学习中心任务,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两期,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作《凝心同奋斗 聚力启新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作《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 正确认识和把握“三农”问题》专题辅导报告;举办2023年汕头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活动,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到澄海区隆都镇后溪村委会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推进汕头乡村振兴》作专题辅导报告,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到澄海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隆都镇前美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举办乡村振兴专题研讨班,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向广大基层干部进行宣讲,来自澄海区区直机关,各镇(街道)、村(社区)的20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与此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党组成员到市委党校参加汕头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学制5天、全封闭管理),38位正科职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制3天),累计研讨发言109人次,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针对“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不强,统筹协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纵向横向联系,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和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精准掌握下达资金信息,形成省、市、区(县)、镇(街)、村五级信息互联互通的资金信息网络,并加强与市、区(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的乡村振兴资金信息。3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和局各直属单位,在每月结束后将中央、省、市农业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和省、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与辖区财政部门进行校对并修改完善,建立农业农村领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定期校对制度。
二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快推进资金支出进度。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对全市7个区(县)进行专项调度指导,压实各区(县)整改责任。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乡村振兴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对乡村振兴资金精准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资金运行过程,切实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通过调整项目资金安排、加快项目推进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发函申请支付;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向区财政局发函,请求加快拨付涉农项目进度资金,并每月梳理进度情况向区财政部门请款;潮阳区农业农村局发函至区财政局,加快推动涉农资金支出,并积极参与区工信局的潮阳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及时摸查上报问题化解情况,请求区财政支持;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月印发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进度情况通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加强资金支出使用通报,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支出率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基层加快资金支出。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区(县)2022年全年农业农村领域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及省、市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通报抄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及7个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也逐步建立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如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每月与县财政局校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使用进度,确保与财政部门的数据一致,并将完成校对的数据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局计财科,同时通报全县农业农村领域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及省、市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三)针对“谋划大事要事能力不足,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作用发挥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谋划市级大事要事。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试点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进行规划,并及时跟进市财政部门,力争将我局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驻镇帮镇扶村、农田整治提升行动三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市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2023年度,全市已安排的省级和市级涉农资金项目中,涉及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驻镇帮镇扶村、农田整治提升行动三项工作的涉农资金占比达到77.68%。
二是指导区(县)谋划大事要事。强化市级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指导,指导各区(县)按照2023年市级涉农资金一级项目清单和2023年市级涉农项目入库指引的要求,选择1-2件符合市级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的重点事项,开展涉农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同时,对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和项目入库要求等有关程序要求进行细化明确。在确保完成国家、省考核事项的基础上,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攻关,集中资金资源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干一件、成一件,形成乡村振兴的亮点和示范。
三是完成2023年度省级和市级涉农项目储备入库合规性审查工作。经审查,2023年省级和市级合计通过项目626个,入库项目比2022年少了363个。
四是集中财力为民办大事,激活乡村各种资源要素,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在去年全市已有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全线里程合计约119.8公里,共覆盖行政村49个)初见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坚持“一带一主题、一村一特色”,指导各区(县)持续创建一批具有潮汕乡村风貌、富民产业突出、主题特色鲜明的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带,进而辐射带动乡村全域全面振兴,争取到今年年底,全市初步建成14条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五是统筹资金加快推进汕头农业科学园项目建设。汕头农业科学园建设项目被列入我市2023年重点项目建设行列,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针对“没有贯彻新发展理念,涉农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多、产业项目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经济特区立法为引领,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搭配一系列发展规划和具体配套政策,各项政策制度协同联动,将为我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夯实制度根基。
二是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汕头市提振乡村产业助力产业强市行动方案,从2022年起至2026年,计划每年投入财政资金支持发展乡村产业,以打通农业链条、健全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力争打造五大百亿产业具体包括150亿元级粮蔬(含花果林)产业、100亿元级畜禽产业、100亿元级水产产业、200亿元级农产品食品加工业、50亿元级新业态新产业,力争全市乡村产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新增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一批年营业收入10亿元级、5亿元级农业龙头企业,打响特色农业品牌100个,推动产业有质的提升。
三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发展。优先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储备入库。2023年,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项目合计通过268个,比2022年增加135个。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市级涉农资金已遴选入库了金平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金平区预制菜产业园,通过集中完善二、三产优势,统筹推进两个市级产业园建设,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粤字号”品牌企业牵头带动,打响农产品特色品牌,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产业振兴;龙湖区农业农村局立足桑椹、狮头鹅、酱腌菜等三大优势农业产业,以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要抓手,聚焦“生产+加工+科技+品牌”全产业链条发展,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全面加快;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调整涉农资金投向,注重推进补齐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短板;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突出产业带动,加快实施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带建设。以深海养殖项目为产业发展重点,召开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邀请省内专家为建设“海上牧场”出谋献策。汕头市金派食品有限公司香菇饺、鱼饺、沙茶饺、虾味饺、黄金蛋饺入选“圳品”名录;潮阳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各镇(街)镇域乡村振兴规划和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业务指导,及时发出提醒函,要求各镇(街)在谋划项目时,要围绕“十四五”规划、镇域乡村振兴规划和驻镇帮镇扶村5年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谋划项目储备入库优先增加产业项目,培育壮大镇村特色优势产业;潮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擂台活动,以谋划产业项目作为主题,重点围绕谋划建设优势明显、联农带农能力强、受益面广的产业项目开展区级乡村振兴大擂台,遴选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谋划得好的镇(街)予以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倾斜激励,推动各镇(街)积极谋划成熟度高、资金效益好的产业项目,提升该区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把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整合资金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弥补在促进产业兴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
(五)针对“沟通协调力度不足,在促进资金有效运行方面未能形成合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沟通联动、信息互通机制。横向方面: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互通渠道,目前已完成将涉农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机嵌入“数字财政”系统;市委农办发文给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市直涉农部门,要求将乡村振兴工作中项目谋划储备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还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进行审核。纵向方面:市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科室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对应处室建立沟通制度,定期核对中央、省各项支农资金;制定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进度数据校对制度,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每月填报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使用进度时,须先将数据与辖区财政部门进行校对,确保与财政部门的数据一致,并将完成校对的数据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二是及时解决个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用地性质问题。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工作专班,并召集相关区直部门和街道、社区、企业就项目用地问题召开专项协调会议,积极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已报请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资金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发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效益。阶段来,市和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规范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支出、项目验收投产等方面下功夫,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快用得好。如在渔业渔船和渔港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阶段来连续召开多场会议并开展现场督导,推动资金有效支出并发挥效益,全市更新建造大马力钢质渔船369艘、功率61304千瓦,降低近海渔业捕捞强度,捕捞业逐渐向外海深海发展;完成全市849艘符合条件的海洋捕捞渔船全部配备“插卡式AIS”终端设备,提高渔业装备水平和渔船安全性能;完善渔港基础设施,提高渔港有效避风率,促进渔港建、管、养良性循环,延伸渔业产业链条,带动水产品集散与加工、渔区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加快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推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又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1月31日和2月22日分别在澄海区和潮南区召开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会,督导市级澄海区狮头鹅产业园验收、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潮南区蔬菜产业园验收、甘薯产业园建设,推动园区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方面,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各区(县)新增验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项目4个。通过一系列措施就快推进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有力推动了资金项目落地落实发挥效益。
(六)针对“项目入库储备前期谋划准备工作不扎实,项目成熟度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举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培训班,邀请市涉农办(市财政局)科长就如何进一步理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提升涉农项目储备的成熟度、项目谋划的精准度、项目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讲解;制订加强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涉农资金项目库管理的相关通知,就做好全市各区(县)农业农村领域涉农资金项目库储备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区(县)要坚持大事要事引领、通过入库项目成熟度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涉农项目库储备项目的质量,同时加强储备项目的审核工作和强化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编制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和相关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好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主管监管责任,科学谋划严把乡村振兴项目库内容关,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科学谋划项目建设内容,提前谋划好项目运营机制、利益联结机制以及管护机制,确保所有项目能科学谋划、管理有序、运营高效。
二是严把项目入库储备关。在2023年度省级和市级涉农项目储备入库合规性审查工作中,审核通过省级项目317个,通过市级项目309个。
三是潮阳区农业农村局对“潮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及“潮阳区农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两个项目的省级涉农资金已重新进行统筹分配。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修订印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规则,调整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审查小组、资金使用审批小组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情况。
(七)针对“涉农资金使用存在‘非农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通过账务调整,规范乡村振兴考核奖励资金使用领域,现已初步完成该资金的账务调整。
二是举一反三,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市局印发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加强全市畜牧业领域中央、省、市级涉农支农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涉农资金使用界限,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涉农资金使用“非农化”现象的发生。
(八)针对“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尽快支付渔船油补资金,截止2023年3月21日,南澳县财政局已拨付部分油补资金给符合条件的283艘渔船,并继续跟进,推进渔船油补发放全面完成。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1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和渔业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渔业发展、涉及渔业一般转移资金使用情况,督导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汕头市平安渔港创建达标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督导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项目的有效实施;2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赴南澳县督导检查渔业管理有关工作,听取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等工作情况,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3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要求针对2018年以来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梳理;3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深刻分析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的原因,找出症结,认真整改,加快资金支出。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已完成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的审核工作,并已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发放。
(九)针对“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2月8日印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街道和社区严格落实金平区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相关街道、社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领导,对当前正在实施和下来谋划推动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依法应进行“四议两公开”的票决事项,要及时、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相关街道和社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的5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上墙公开公示,无收到任何情况反映。相关社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对5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加强监督指导,对于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在内的村级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实施;在项目谋划、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过程中,要严格检查项目决策实施、信息公开的相关凭证,确保项目规范落地落实。
(十)针对“对项目申报指导监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潮南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到四和村实地了解项目情况,提出解决思路。
二是潮南区胪岗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已将“胪岗镇四和村远光市场出租招标公告”发布于“汕头市潮南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三是严把项目入库储备关。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在2023年度省级和市级涉农项目储备入库合规性审查工作中,审核通过省级项目317个,退回项目61个;通过市级项目309个,不通过项目5个。
(十一)针对“中央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已于1月10日、2月6日、3月6日向县财政局发函,要求尽快支付渔船油补资金,截至2023年3月21日,2020年中央下达南澳县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渔船油补)已全部发放完成。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1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和渔业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渔业发展、涉及渔业一般转移资金使用情况,督导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汕头市平安渔港创建达标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督导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项目的有效实施;2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督导组赴南澳县督导检查渔业管理有关工作,听取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等工作情况,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3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要求针对2018年以来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梳理;3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深刻分析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的原因,找出症结,认真整改,加快资金支出。
(十二)针对“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潮阳区农业农村局经与区财政局协商,由建设主体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经所在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潮阳区农业农村局。3月30日,相关社区将其中2个项目的相关结算资料、变更情况说明报送潮阳区农业农村局,潮阳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启动“快审、快批、快办”审批程序,高效率审核通过项目变更。另外一个项目相关社区也已与潮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沟通,将完善材料后报送潮阳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十三)针对“下沉基层调研不深,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简单机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分配下达给金平区的奖励资金滞留、无法使用的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与金平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系沟通,目前,该项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按照惯例由金平区作为财政存量资金项目进行清理并收回区级财政统筹使用。
二是举一反三。市农业农村局在分配财政资金时,由相对牵头科室组织到各区(县)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各地实际需求,以此作为分配资金依据,而不是一味采取因素分配法简单进行资金分配。比如对近期下达给区(县)的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严格按照目前我市家禽、生猪、牛、羊等畜禽饲养量以及各区(县)现有村级防疫员数量,依次设置权重,分配所属资金。金平区由于没有村级防疫员队伍和畜禽养殖,该项经费不予安排。同时,在其他专项资金的分配时,充分考虑上级下达绩效目标、区(县)承担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再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确保项目能够落地落实。如近日我局在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双季稻+”轮作试点)时,相关科室在下基层调研和电话沟通后,再制订分配方案予以下达。
三是为巩固整改效果,市农业农村局于3月10日在汕头龙湖宾馆举办全市畜牧兽医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组织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骨干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三农”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夯基垒台。
(十四)针对“系统谋划贯彻落实不足,未能认真组织实施、密切跟进,确保取得实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做好解释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指导督促,加快推进种粮补贴发放工作。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下拨4批“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上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资金支出率100%。同时积极做好基层的解释工作,以及向上级的反馈存在问题等沟通工作。
二是举一反三,系统谋划,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省财政厅已于2022年底提前告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各区(县)开展耕地面积摸查工作,指导各区(县)做好申报人姓名、申报面积、银行卡号等信息录入工作,并以各区(县)申报面积作依据,进行资金分解并提前告知各区(县)。为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操作的规范化、精准化和便捷化水平,避免虚报骗补和不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等现象,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搭建了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并正式上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作为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经与市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多次对接协调,目前已开通省、市、县、镇各级管理员账号权限。待省统一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和补贴标准正式下达,我市将依托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现快速拨付近30万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十五)针对“存在履职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坚持以巡察指出的项目存在问题为导向,于2023年2月8日、3月3日以区委农办名义印发整改通知,组织各涉农街道对辖内涉农社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全区农村建设项目进展,同时举一反三排查辖区内项目是否存在完工未验收情况。
二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完工未验收项目进行台账管理,组织各相关街道分管领导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街道采取有力举措对各建设项目按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办理验收审核,并对台账进行对号销账。部分涉及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等原因,需待进一步完善手续后方可组织验收。下来金平区将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调整完善项目手续,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确保该项问题切实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举一反三,加快项目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已完工未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市局相关科室和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加快项目验收。今年以来,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已验收项目 125个。
(十六)针对“未能积极协调项目资金拨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均安排专人加强同财政部门联系,及时向区(县)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清单,并按照任务急缓、先后与区财政局进行积极沟通,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确保项目资金支出需要,做到应拨尽拨。
二是创新方法方式。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向各相关部门发送通知,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在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支付的同时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确保全县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进度快;潮阳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联系区财政局,争取支持工程项目有序顺利进行;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求各业务股室落实专人盯紧项目进度,并每月梳理进度情况向区财政局请款。
三是积极主动向区(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多次向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请求区(县)政府领导支持和帮助,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市财政局(市涉农办)沟通,积极争取市财政局支持,切实加强各区(县)涉农资金保障。
(十七)针对“搞变通,虚报任务完成量,未按奖补方案进行资金分配,将资金分配给不符合条件主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项督办,全面清查。濠江区成立村内巷道硬底化项目工作专班,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街道、社区对照濠江区实施村内巷道硬底化财政奖补方案,理清项目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补助范围之外的数量,对每个项目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 ,举一反三,全面对照自查,对不符合奖补要求、无法提供充足依据的项目取消奖补资格,已经支出的要求退回奖补资金。
二是实事求是,规范程序。村内巷道硬底化工作实施以来,以奖补资金“小投入”撬动社会资金,发挥完成50.5812公里村内巷道硬底化“大效益”,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从实事求是、规范高效的角度出发,濠江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向濠江区政府上报请示,提请对村内巷道硬底化财政奖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加强项目验收审查把关,加快符合条件资金支付,做好后续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十八)针对“存在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截留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对资金指标在局本级的项目资金,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于2023年1月31日向财政部门发函申请支付,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启动建设和发挥效益。同时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尽快完成项目的建设、验收和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月浦街道也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于2月16日发函财政部门,争取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二是潮南区农业农村局指导陇田镇继续申报下一年度的省、市涉农资金项目,或者申报驻镇帮镇扶村奖补资金,以及打包申请专项债项目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项目资金需求。
(十九)针对“存在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梳理汇总各街道建设项目结算、资金欠付及资金结余情况,并经与区财政局协调,新增完成支付5个项目结算款。
二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结欠情况及各街道资金指标结余情况,督促相关街道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
(二十)针对“存在项目资金闲置,财政资金存在潜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持续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于2023年2月8日、3月3日以区委农办名义印发整改通知,要求鮀江街道务必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监督和督促相关社区及时按照项目进度进行资金拨付。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领导同志多次联系鮀江街道主要领导,该局农村工作股也多次与街道业务股室对接,督促街道、社区尽快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支付。
二是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求各相关街道举一反三,排查其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闲置情况,及时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资金拨付,杜绝资金闲置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市委和巡察组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仍需坚持不懈、持续推进。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为契机和动力,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继续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坚持解决老问题和整改新问题相结合,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建设的强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推动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推动“三农”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效能的提升、长效机制的建立,是关键和目的。我局党组将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的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格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促提高。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挂图作战、跟踪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继续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筑牢制度防线,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切实发挥乡村振兴资金财政资金规模效益。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各基层党组织纵深发展,真正运用好、转化好巡察整改落实成果。一是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科学理论指引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把落实整改与党组织主体责任结合起来。进一步压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三农”各项工作中,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在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三是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坚决整顿“庸懒散浮拖”,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四是把落实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摘帽子,着力构建一支敢担当、善作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五是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习惯,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立足实际,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汕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短板,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全面提升“三农”工作及服务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决守牢保障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发展模式,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强化易返贫户帮扶措施。深入推进农业固链延链强链,加快潮汕菜预制菜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澄海狮头鹅、达濠鱼丸、汕头牛肉丸等一批全国名特优新产品和“汕字号”农业品牌链式发展,珍惜品牌价值、依法诚信经营。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探索建设农民公寓解决农村住房问题,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强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8135815,电子邮箱:stsnyncjbgs@163.com;邮政信箱:汕头市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一楼大堂信箱;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