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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85R/2025-0038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5-09-22
名称: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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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组织等创新主体积极参与。

  二、明确方向,严格征集要求

  本次项目征集分为两个方向:

  (一)方向1:科技成果入县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支持在我市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申报单位须与省纵向帮扶驻我市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工作队对接,每个区(县)限推荐1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须取得省纵向帮扶工作队的推荐函。

  (二)方向2:科技成果达镇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支持在我市乡镇(优先支持入选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的乡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申请经费不超过7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方向1、方向2申报单位须为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社会信用良好。企事业单位均可牵头组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申报,确保项目在当地落地实施。所有申报项目转化的成果须来源清晰、知识产权明确。

  三、按时报送,确保材料规范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00前统一将项目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等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海滨路12号1026室)联系人(蔡洵,0754-8842665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pdf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2日